渤海上空的枪声!
1983年5月5日,一个看起来再正常不过的夏日。
一大清早,沈阳体育学院一位干部刚刚起床,就在书桌上发现一封信:“爸爸、妈妈:我到远处做生意去了。永远忘记我吧,就当你们没有我这个儿子。”
顿时,一股不祥预感瞬间涌上这位干部的心头。他的儿子可不是“一般人物”,曾经因盗窃、斗殴等行为被公安多次处理……更要命的是,后者还在学院保卫处工作,而在当时,这是一个配备枪支的部门!
干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后者立刻检查保卫处武器库,结果震惊:4支手枪和30发子弹不翼而飞!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位领导的儿子,以及另一个保卫处工作人员。
报警!然而,还是晚了……
渤海上空的枪声
中国民航的B-296号三叉戟客机,已经载着96名乘客,从沈阳东塔机场腾空而起,飞向上海。
中国民航曾经使用过的三叉戟客机。该机由英国霍克西德利公司制造,不同型别载客100 - 180人,最大航程约4000公里,是我国80年代主力客机
飞机到达辽宁南部到渤海一带上空,平静的驾驶舱里突然警铃大作,这是乘务员在向驾驶舱报告客舱异常情况!然而还没等机组反应过来,“啪啪”几声枪响,驾驶舱门就已经被打开!
门外是6个气势汹汹的劫机者,他们很快打伤了机组成员,控制了驾驶舱。
“(航向)148度,去汉城!”
下命令的,是为首的劫机者卓长仁,他的5个同伙当中,就包括前面提到的两个偷窃武器的保卫处工作人员。这些人或者负案在身,或者对个人境遇不满,铤而走险通过劫机寻求出路。
我国辽宁南部到渤海一带距离首尔的直线距离只有不到500公里(图自百度地图)
当时,中国民航对于劫机事件的处理原则是坚持斗争。当班飞行员也曾经尝试悄悄返航和到与我国友好的朝鲜降落,但无奈卓长仁上过航空学校,这些努力没有奏效。
最后,客机在燃油即将耗尽的情况下,冒险在跑道长度不足的韩国(当时还被叫做南朝鲜)春川机场降落,幸好人机平安,6名劫机者被韩国逮捕。
296号飞机机长王仪轩,正是他的冷静处理确保了人机安全(图自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从案犯到“英雄”
事件发生后,中国大陆要求遣返劫机犯,而意识形态对立的台湾当局则希望把6人当做“反共英雄”带走。对此,扣留了劫机犯的韩国,心态是矛盾的。
时任中国民航局局长沈图(左)在首尔与韩国副外长协商处理劫机事件。事件发生后,韩国为除劫机者以外的乘客安排了高标准食宿和参观游览活动,并派人维护飞机,这些都得到了中方的肯定(图自《20世纪台湾》)
一方面,劫机是国际公认的重罪,而韩国也希望与长期对峙的中国大陆开启互动。从这些意义上说,应该严惩劫机犯;但与此同时,韩国与台湾方面早已经保持多年“外交关系”,而且二者同属“反共”联盟,因此在韩国看来,台北的面子也得照顾一下。最后,韩国“和稀泥”草草将劫机者关押1年之后,在1984年8月让台湾方面接走了他们。
卓长仁等人被韩国释放(图自《20世纪台湾》)
就像当年很多用非正常手段从大陆前往台湾的人员一样,6人一到台湾就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被授予“反共义士”称号,每人获赠千两黄金,在各种场合频频露面发表了近百场演讲,就连蒋经国都亲自接见,肯定他们的“英勇壮举”。
蒋经国接见卓长仁等6人(图自华声论坛)
自然地,6个人很快被各自安排了体面工作和住所。其中卓长仁更是买下了别墅,并与一起劫机的高东萍结婚,过上了看起来美满的生活。
然而这一切都是短暂的,没过多久卓长仁的情况
急转直下
首先出现问题的,是卓长仁的工作。
劫机之前,卓长仁并没有受过太多系统教育。去到台湾后,虽然在“大陆问题研究中心”获得了职位并且被送往高等学校接受教育,但依然改变不了工作能力有限只会当传声筒的局面,外加两岸关系逐渐缓和,到了80年代后期,卓长仁实际上已经处于被逐渐遗忘的状态,收入和社会地位都受到很大影响。
6个“反共义士”向全台拜年,他们在抵达台湾后经历了很多这样的风光,但短短几年之后,各人的命运就开始变化(图自《20世纪台湾》)
紧接着,他的婚姻生活也遇到麻烦。卓长仁劫机之前,在大陆已经组建家庭。他与高东萍结婚后,在大陆的妻子通过他人协助,成功在台湾控告卓长仁重婚。1991年,卓高两人不得不解除婚姻关系。
不仅如此,卓长仁自身的财务也陷入危机。在投资上一败涂地,外加个人已经养成花钱享乐的习惯,到了90年代初期,卓长仁已经到了破产边缘。
这时,就像当年策划劫机一样,已经对境遇不满的卓长仁决定
再次铤而走险
1991年夏天,卓长仁还是选择了一同劫机的姜洪军、施小宁作同伙,绑架了他们认为家境殷实的台北国泰医院副院长王欲明的儿子王俊杰,索要赎金新台币5000万元!
但或许是心慌意乱,他们没有等到赎金就杀死人质潜逃,但很快就被警方抓获 - 按照台湾方面法律,卓长仁应当被判处死刑。
在韩国出庭受审的卓长仁。短短10年之后,他在台湾再次经历类似场面(图自《20世纪台湾》)
这回,轮到台湾方面“心态矛盾”了。一方面,卓长仁等人是台湾当局敲锣打鼓接回来的“英雄”,没过几年就要被枪毙,这也太不给当局面子了吧!但另一方面,卓长仁案件性质恶劣,民愤巨大,如果不严肃处理又何以服众?
果然,接下来的庭审,似乎真的被这些矛盾背后的势力所左右,不断反复,创造了台湾法律界罕见的一案审十年“奇迹”。
1992年,卓长仁一审被判处死刑;
1994年1月27日,台“最高法院”将此案第一次发回,理由是作案的“麻绳新旧”问题、证人供词与作案汽车不符;
1995年7月5日,“最高法院”第二次发回,理由是原审对于仅凭卓长仁等人的自白认定有绑架行为的看法有误;
1996年5月15日,案件第三次发回,理由是卓长仁等对被害人究竟是闷死还是被勒死等方面的证词有前后出入;
1997年11月26日,“最高法院”第四次发回,理由是原审未详查卓长仁究竟是勒赎时先要求赎款再杀人,还是杀人后再要求赎款;
2000年9月22日,“最高法院”在第五审终于核准判处卓长仁、姜洪军死刑,施小宁无期徒刑。
但这还没有结束。2000年10月,高东萍又以勒索电话口音不符合为理由,为三人向台“最高检察署”提起非常上诉,但被“检察总长”以理由不充分驳回;此后台“监察院”又接受陈情,怀疑卓长仁等人被刑事逼供,进而调取案宗查验,但后来也没有提出异议。
2001年8月9日,台湾方面最终批准执行死刑,并且非常迅速地在第二天晚上就执行完毕 - 或许,大家都不想再拖了吧。
“啪啪”两声枪响,当年打开了驾驶舱门,这次打开了地狱大门。
接受最终裁决前的卓长仁(图自《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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